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省發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山東省發揮信用信息應用價值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若干措施》。
一、出臺背景和過程
去年1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辦發〔2021〕52號文件,就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進行了部署,要求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數據開發利用,創新優化融資模式,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當前,受銀企信息不對稱等因素制約,中小微企業貸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貸款占比偏低等問題仍然存在。盡管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已歸集116億條信用信息,但還不能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業務需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經多次修改完善,并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形成《若干措施》(送審稿),提交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提出了11條具體務實的舉措,并以附件清單方式明確了信用信息共享清單的地方責任分工。
第一條,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服務庫,作為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級節點。
第二條,在依法依規、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歸集整合14類37項信用信息。
第三條,鼓勵中小微企業通過信用中國(山東)網站,以“自愿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自主申報信用信息。
第四條,在規范授權前提下,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服務庫依法依規向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共享信用信息。
第五條,規范省市等各類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發展,不斷提升對全省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水平。
第六條,引導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入駐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助推銀企高效對接。
第七條,建立健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和入駐機構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機制,解決企業融資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第八條,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金融機構等要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第九條,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切實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體合法權益。
第十條,建立協調、督導機制,推動部門間有效開展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及風險管控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第十一條,開展示范創建宣傳推廣專項行動,打造一批示范地區、特色平臺,推選一批優秀案例,做好宣傳推介。